各子(控股)公司、公司各部室: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子(控股)公司及业务单位的车辆进入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除公务需要外,公车一律入库管理,钥匙上交,人车分离。
二、严禁节假日期间值班脱岗行为,员工出县要报分管领导报批,领导班子外出要执行县委县政府外出报备制度。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业务单位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公司内部互相宴请、接待时违规饮酒、公款宴请回乡亲友等违规公款吃喝行为。
四、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教育和监督,切实把纪律规矩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六、县纪委将在清明节前后开展明察暗访,如因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处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相应扣发绩效工资。
盱眙县天源水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