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大云山汉墓(王陵)博物馆陈列展览及装饰(EPC)总承包工程已由 淮安盱眙县马坝镇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盱马行服备〔2018〕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大云山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马坝镇云山村大云山;
2.1.2建设规模:盱眙县大云山汉墓(王陵)博物馆陈列展览及装饰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2300㎡,其中展陈面积约4300㎡,库房约1200㎡,公共和办公等其他区域(含走廊、卫生间、设备、安防监控、报告厅、办公等)约68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0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计划:2018年11月20日,工程竣工日期计划:2019年5月30日,其中2018年12月20日前达到局部(一层)开放标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设计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规范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二级(含)以上博物馆定级评估相关硬件标准。
2.2招标范围:大云山汉墓博物馆内部布展及装饰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和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保修,含展厅基本装饰装修(包括智能化系统、电气工程以及与装饰装修和陈列布展有关的安防、消防、空调、强弱电系统调整、补充、完善等)和布展(包括展台、展板、多媒体、各种实体模型、艺术品制作等)。
2.2.2 本项目设计和施工范围包括博物馆展厅(含数字化厅)、临时展厅、报告厅、舞台设计、文创商店、茶吧等休憩区以及文物库房、办公用房等附属建筑。
2.2.3 展厅天花、地板、墙体等常规装饰,展柜、展墙、展品展台、支架等专业项目;景观、场景复原、展品仿真复原、雕塑绘画等艺术创作,模型、沙盘等辅助展品项目;灯光照明系统、多媒体、音效影视文件制作、科技展示设施等陈列配套项目;文字处理、展板图文、展览标识、消安防标识等设计制作、陈列布展、图录出版印刷、英文翻译及其他辅助项目等。
2.2.4临时展厅、展柜、可移动展墙(展板)、专业灯具设计制作及安装调试等。
2.2.5展览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布展、竣工阶段配合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二维码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1企业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由中国博物馆协会核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万元(含)以上的博物馆陈列布展施工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所完成的业绩符合本工程的业绩要求。
(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提供承诺书,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3.2.2.1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
①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3.2.4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质量员1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的相关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无在建承诺函)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A1]
3.3.1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提供3.3.1-3.3.3条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中国博物馆协会核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四家。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3.6提供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被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2018年2月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3.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审查材料复印件必须齐全并与所递交的审查材料原件完全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要求投标人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盱眙农村商业银行院内)报名。
联系人:钟玲 电话:0517-88220123
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投标人于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汇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保证金账户,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汇款方法见: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208af43-b2f0-4172-822d-21c4fc57f8a6&CategoryNum=003009007001 。
4.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退还办法:实行无息退还。年底前完成主楼大厅和一层展厅的布展、装修工程,达到局部对外开放要求退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40%,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退30%。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 时
5.2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盱眙农村商业银行院内),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大云山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2楼 地 址:盱眙县甘泉西路
邮 编:211700 邮 编:211700
联 系 人:陈松 联 系 人: 刘佩
电 话: 15366636136 电 话:1885238107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