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宏伟城乡开发有限公司的盱眙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工程已经盱审批备〔2021〕150号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对盱眙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工程(一期)临时用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内容:新建学校总建筑面积约56000㎡,建设主要内容:新建教学楼A1、新建教学楼A2、新建教学楼A3、行政综合楼(含多功能图书馆报告厅)、实训楼、男生公寓、女生公寓、食堂、浴室、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及风雨操场等。
1.2项目地点:盱眙县。
1.3项目工期:20天。
1.4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采购电器设备服务及安装等。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3.2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2若出现多家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相同,则以资质高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5.4若投标人在投标后发现有错误,可用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能在截止投标前递交,否则不予采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日,招标人将邀请函发至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将邀请函盖章后带至开标现场。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30日 16 时00 分;
7.2投标及开标地点: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2楼1216;
7.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7.4投标文件递交一份纸质版。
8、有关费用
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元整,投标人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项目公示结束签发中标通知书后无息退还;
8.2付款方式:材料货物全部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0%的费用,余额在一年之后付清;
8.3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全过程的人员费用、设备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用、评审费用、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9、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5万元。
10、联系人、联系电话:张秀莲 13852325314。
盱眙县宏伟城乡开发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