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大云山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就“大云山遗址核心区临时保护大棚安全配套工程”进行招标。邀请符合法定条件、诚实守信、资质较高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施工服务。欢迎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踊跃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盱眙县大云山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大云山遗址核心区临时保护大棚安全配套工程
1.3招标项目所在地:盱眙县
1.4招标内容:
(1)为大云山遗址核心区临时保护大棚配套加装安全防护围栏,修建排水沟,增加照明设备。
(2)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价内。
1.5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1.6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1.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于缺陷责任期6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时需提供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税务票据才可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丙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三、投标人须知及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2有关费用: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投标人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
3.3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初步审查(收到邀请函的可不再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填写日期)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填写日期)
(5)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书要求认真填写标书;
4.2投标人在标书上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另外注明,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有关费用的项目内;
4.3若投标人在投标后发现有错误,可用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能在截止投标前递交,否则不予采纳;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3月4日 – 2019年3月11日,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资格后审。(投标人开标时将身份证带到开标现场)。
招标人地点:山水商务大厦12楼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9年3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2楼1216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项目有最高限价为:9.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十、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联系人:徐澍18352530735
2019年3月4日
盱眙县大云山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